一、本校读者凭本人有效校卡可借阅图书;外来人员凭身份证可登记入馆查阅资料,但不得外借书刊。
二、为保持安静读书环境,请勿在馆内大声喧哗、吵闹;接打电话者,请移步走廊或天台,并尽量控制音量,以免影响他人。
三、为保证自修室、阅览室等学习空间阅读座位的有效利用,请勿用物件占座;若座位上“有物无人”超过30分钟,其他读者可以使用该座位,本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四、进入公共区域,请读者自觉注意个人仪容仪表和言行举止,不乱丢纸屑、杂物,不在室内用餐,共同营造文明、卫生的阅读环境。
五 、读者入馆后请将个人物品(如书包、个人用书等)放入存包柜,贵重物品随身保管,并自带挂锁锁上;闭馆前15分钟工作人员将清场整理,请读者带齐物品,有序离开。
六、自觉爱护馆内设施和流通书刊,请勿涂画、圈点、破损图书报刊,外借书刊按时归还;因人为因素损坏馆内设备及书刊者,须按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七、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吸烟、用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以及强腐蚀性、强磁性等违禁物品入馆。
八、请广大读者和全体工作人员自觉守纪、按章办事,共同创建安静、文明、和谐的阅读空间。
责编:潘有娣 校对:朱丽霞 审核:胡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