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2024年5月24日下午,图书馆党支部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的内容。本次主题党日活动以讲授党课的形式进行,由支部书记童文兵主持,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会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首先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发表重要讲话精神”,由郭展义同志领学并分享。4月22日至24日,习近平近日在重庆考察时强调,重庆要对标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和党中央赋予的使命,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后发优势,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重要战略支点、内陆开放综合枢纽,在发挥“三个作用”上展现更大作为,不断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
郭展义在分享中谈到:“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重庆考察发表的重要讲话,强调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不断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其重要讲话精神,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立足本职岗位,真抓实干、积极进取、担当作为,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接着罗冬良、钟洁萍也分别分享了自己的学习体会,童文兵作总结发言。
随后,全体党员集体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学习研讨。
童文兵同志首先发言:“昨天支部全体党员聆听了张志校长主讲的党课,共同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之“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今天,我们在这里进行“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的学习研讨,先请陈捷、吴桂娇、潘有娣三位同志来作一个学习分享。”
陈捷同志在学习分享中说到:“在依规治党上,新修订的《条例》,丰富并重构了党的纪律体系,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个方面,制定了具体的处分条款,并且对一些新出现的违纪行为强化惩治,对形形色色的违纪行为形成了强制力。与此同时,《条例》分则部分删除了与国家法律相重合的内容,让纪律处分回归纪律检查工作的本源,并规定“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法纪分开的工作要求。”
吴桂娇同志在学习分享中说到:“通过深入学习《条例》第八章“关于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后,我深感其对于党员和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严格要求和重要指导。以下是我对此的一些心得体会。首先,廉洁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底线。其次,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必须受到严肃惩处。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和图书馆采编人员,我要时刻牢记廉洁自律的要求,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我要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纪律和规矩,和全体同事共同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为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潘有娣同志在学习分享中说到:“通过学习《条例》第八章‘关于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我认为,一个人如果廉洁自律不过关,那么就是没有骨气的。作为学校的基层干部,我将坚守初心,牢记职责使命,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在部门内带头做好示范,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工作氛围。牢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古训,时刻保持警觉,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败行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到廉洁自律,不碰“红线”,不越“底线”,自觉接受监督,做一名担当实干、为师生服务的图书馆员。” 接着张辉、朱丽霞、杨青果、黄俐也先后分享了自己的学习心得。
童文兵在总结发言中说到:“大家通过学习都对廉洁纪律以及违反廉洁纪律的处分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廉洁纪律建设是践行初心使命的必然要求,所以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每个人都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切实守住做人、做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严守各项规定要求,这样才能不犯错误、不跌跟头。请大家要时刻警钟长鸣,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
通过此次集中学习研讨,党员教师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遵守党纪国法的意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廉洁修身意识,严守党的纪律,恪守“廉洁”二字,坚守职业底线,自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教师的日常习惯和自觉习惯,让廉洁之花开满校园。
图文/潘有娣 校对:郭展义 审核:童文兵